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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康县征收72个村(附名单及补偿公告)土地,是为了啥大事?看看有恁村没?

太康县征收72个村(附名单及补偿公告)土地,是为了啥大事?看看有恁村没?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太康县征收72个村(附名单及补偿公告)土地,是为了啥大事?看看有恁村没?

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

启动公告

风电项目

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启动公告

(风脉太康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)

太拟征公【2020】6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太康县人民政府拟订了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。现将拟订的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

拟征收土地范围

常营镇: 黄岗村、黄集村、会城寺村、马集村、前河村、前赵村、 太康农场、赵寨村,高贤乡南北六村、张寨村,清集镇东扶村、史刘良村、申庄村、张子营村

芝麻洼乡: 陈砦村、东丁花村、接花村、孔庄村、南岳岗村、任砦村、施楼村、太武村、桐城村、王庄村、邢楼村、芝西村土地。

2

征收目的

3

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,逐宗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

4

其他事项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 范围内抢栽抢建;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 。

特此公告

2020年11月11日

补偿安置公告

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启动公告

(龙源河南太康县分散式风电项目)

太拟征公【2020】7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太康县人民政府拟订了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。现将拟订的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

拟征收土地范围

常营镇: 黄岗村、大昌村、化工干校、丁村口村土地。

2

征收目的

3

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,逐宗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

4

其他事项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 范围内抢栽抢建;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 。

特此公告

2020年11月11日

补偿安置公告

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启动公告

(华润电力太康县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)

太拟征公【2020】8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太康县人民政府拟订了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。现将拟订的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

拟征收土地范围

龙曲镇: 李寨村

马头镇: 郭寨村、后坝王村、袁桥村

王集乡: 李小桥村

杨庙乡: 陈留张村、陈庄村、东街村、李大庄村、马庄村、庞楼村

转楼乡: 黄岗村土地

2

征收目的

3

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,逐宗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

4

其他事项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 范围内抢栽抢建;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 。

特此公告

2020年11月11日

补偿安置公告

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启动公告

(特变太康县马头镇风电场项目)

太拟征公【2020】9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太康县人民政府拟订了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。现将拟订的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

拟征收土地范围

板桥镇: 丁集村、施庄村、郑庄村

老冢镇: 侯庄村、西许村

五里口乡: 包庄村、桂李村、何楼村、李公玉村、马小庄村、五东村、轩尧村、李大庄村

逊母口镇: 井付村、陶母营村、月凤村土地

2

征收目的

3

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,逐宗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

4

其他事项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 范围内抢栽抢建;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 。

特此公告

2020年11月11日

补偿安置公告

城 市 建设用地

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启动公告

(太康县2020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)

太拟征公【2020】11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太康县人民政府拟订了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。现将拟订的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

拟征收土地范围

宗地一:颖河路南侧、建设南路延伸线东侧

宗地二:袁庄村北侧

宗地三:颖河路北侧、阳夏路延伸线东侧

( 毛庄镇 :段庄村、张村、三里桥村、刘化匠村; 大许寨镇 :陈楼村)

2

征收目的

宗地一:住宅用地

宗地二:商业用地

宗地三:商业用地

3

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,逐宗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

4

其他事项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 范围内抢栽抢建;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 。

特此公告

2020年11月11日

补偿安置公告

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启动公告

(太康县2020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)

太拟征公【2020】12号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太康县人民政府拟订了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。现将拟订的《拟征地启动公告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

拟征收土地范围

宗地一:颖河路南侧、规划未来路东侧

宗地二:规划沙北路

宗地三:未来路西侧、中央花园小区南侧

宗地四: 未来路西侧 、谢安路西段延伸线南侧

宗地五:沙北路北侧、未来路西侧

( 城关回族镇 :五里杨社区、张文祥社区; 毛庄镇 :大刘庄村、蒋店村、前凡村、后凡村; 大许寨镇 :陈楼村)

2

征收目的

宗地一:工业用地

宗地二:基础设施用地

宗地三:商业用地

宗地四:商业用地

宗地五:住宅用地

3

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,逐宗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

4

其他事项

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 范围内抢栽抢建;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不予补偿 。

特此公告

2020年11月11日

补偿安置公告

这次的征收范围很广

有没有涉及到你们村?

征收土地工作任重道远

虽艰辛但却是势在必行

建设更美好的城市是整个太康的追求

大家都有什么意见一起讨论讨论吧